立法院於7月22日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,日後只要是符合資格的一般民眾,都有可能被抽選為國民法官,與法官一起全程參與審判,進行聽訟、問案、討論後,與法官一起決定被告有罪或無罪;認定有罪時應受的刑罰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國民法官制度七大重點:

國民當法官,參與刑事審判

隨機抽選,廣納多元觀點

法庭白話,審理過程聽得懂

合審合判,與法官共同定罪與量刑

雙向交流,判決結果兼具專業與民意

判決附理由,結果可受檢驗

安心參加,有公假、日旅費,保護個資及人身安全

 

        司法院舉辦記者會,許院長宗力於致詞時表示,國民法官制度是司法改革的重大里程碑,對我國司法制度而言,更是歷史性的一刻。藉由國民法官與專業法官一起審理、討論,共同做出決定,隨機抽選的國民法官,可以帶來多元的經驗、想法,協助讓判決結果更「接地氣」;並在審理過程中與法律專業觀點彼此激盪,讓判決視角更加全面,更能反映全民對公平正義的期待。另一方面,透過國民與專業法官的雙向溝通,不僅能讓民眾更瞭解司法的運作,體會法治的意義與價值,也協助法院聽取外界意見,藉此促進國民與法院間的相互理解。因此,在國民法官制的運作之下,未來司法程序將更加公開透明,法院的決定也將更加得到全民的理解、信任及支持。

        隨著法案的通過,民眾或許會擔心自己欠缺法律知識、不懂案情,許院長表示未來在法庭上,各項法律用語及案情資訊的說明,都將力求白話易懂,來協助國民勝任參與審判的工作,同時國民的個資及人身安全等也會受到充分的保障。

        目前法案當中,譬如「起訴狀一本」、「證據開示」、「當事人自主調查證據」等配套,都是截然不同的嶄新設計。因此,法案的通過,也預告司法院下一階段的工作將正式啟動,奠基在過去47場模擬法庭的豐富經驗之上,許院長表示司法院會在施行前的兩年半當中,進一步完足各項準備工作,讓審、檢、辯各方都能徹底熟悉新制的內涵及操作。此外,司法院也將持續透過校園模擬法庭等多元活動,及多方媒體管道,來推動、深化民眾的法治教育。隨著制度在112年1月順利、穩健地上路,許院長表示他有信心,社會大眾將可以看到「對話式司法」的嶄新面貌。

 

制度名稱 國民法官制
參與者名稱 國民法官
國民法官來源 符合資格之人中,隨機抽選
參與審判人數 由6位國民法官及3位專業法官,另得

選任1名至4備位國民法官候補

參與者的法庭席位 與法官坐在一起
參與者與法官

有無雙向交流

有(如,審前說明、終局評議)
參與範圍 決定有罪無罪及有罪時要判多重
評議方式 合審合判:皆須包含國民及法官雙方意見

定罪2/3多數決

一般量刑1/2多數決

死刑量刑2/3多數決

可否訊問

被告或證人

可以直接或間接訊問
卷證提出方式 卷證不併送
證據調查方式 由聲請人自主調查
判決有無附理由
就事實認定錯誤

可否上訴

可以
施行日 民國112年1月1日

 

相關資料來源:

司法院新聞稿